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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8課綱畢業標準

108課綱畢業標準

普通科
1.畢業總學分150
2.部定必修及校訂必修至少需102
3.選修學分至少修習40學分及格。
體育班
1.畢業總學分150
2.必修一般科目均須修習並至少80%及格
3.部定必修體育專業科目至少85%及格
4.選修科目學分至少70%及格
商經科
1.畢業總學分160
2.部定必修至少85%及格
3.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需修習80學分以上,並至少60學分及格
4.含實習(實驗、實務)科目至少45學分。
公告重要性: 重要
公告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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