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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3年度第2次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補助交通、住宿及工作費實施計畫」,請參考!

如題
請參考附件說明,如有符合申請資格者務必自行檢附相關資料並於12/2(一)放學前向課務組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公告重要性: 普通
公告單位: 教務處課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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