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共分二部份,辦理方式為以下,詳細實施辦法請參看附件。
(一)學校自辦聚餐活動:
時間擬於113-2期末6/30(一)校務會議後辦理,地點另行公告舉行。
(二)自行組隊:
- 每組至少需6人(不含眷屬),選擇自行組隊參加活動同仁,自行推派領隊(嚮導)一人負責活動有關事宜。
- 需於活動3天前將申請表交至人事室審核並視活動性質是否辦理保險。
- 每人經費700元(含保險費)。
- 墊付費用不可使用任何會員卡或有紅利積點。
- 辦理期限: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止,計約八個月。
活動結束後七日內,檢附活動有關收據及照片等文件至人事室辦理核銷。
二、報銷
(一)發票限制:
- 活動前一天採買活動所需之零食、水果等發票準予報銷。
- 活動當日之餐費、零食、水果、飲料…等費用。
- 以上需為該活動可合理解釋之消費時間、地點。
(二)開立電子發票注意事項:
- 請打學校統編:46805402
- 不可以使用任何會員卡或有紅利積點(即發票上不可出現會員編號或紅利點數資訊)。
- 若發票上的品名僅為代碼,需手寫上實際品名。
- 請注意發票內容、數量與活動的相關合理性。
(三)開立手開發票注意事項:
- 請打學校統編:46805402+發票抬頭寫學校名稱。
- 該店之發票或收據需有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收據不能蓋統一發票章)。
- 品名、數量、單價皆須填寫。
- 請注意發票內容、數量與活動的相關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