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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介聘】有關本縣114年縣內介聘缺額一覽表及相關規定,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縣教育局公告編號97281號及114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作業第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年度縣內介聘改採電腦作業進行教師介聘作業服務,其教師線上提出縣內介聘申請時間4/10-4/16縣內介聘校內初審時間4/17-4/22縣級積分審查時間:4/23 (最後補件時間為4/23 16:00)

三、請欲申請縣外介聘之教師(或委託學校代表)於積分審查當日檢附相關文件正本及影本至審查會場審核(請加附經人事查核之影印資料),本局同意核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行調整。

四、無論縣、內外介聘,服務證明、在職證明及教師證為必備證件

五、檢附本縣114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作業相關規定與表件及縣內介聘缺額表1份如附件。

公告重要性: 重要
公告單位: 人事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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