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1晚自習報名相關事宜
一、實施目的:
- 提升學生自主學習及讀書效率,營造安靜、有規律的晚自習環境。
- 提供學生固定時段專心複習課業,提升學習效果。
二、實施對象:本校學生有意願者皆可報名參加。
三、實施地點:行政樓二樓閱覽室。
四、主辦單位:湖口高中家長會。
五、實施時間與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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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
115年9月14日(星期一)至116年1月18日(星期一) 若遇連假前一天、校慶前一天,晚自習暫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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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時間 |
星期一至星期四,18:00 – 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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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
填寫背面的報名表並請家長簽名,9月9日(星期三)放學前交至教務處,並同時完成繳費。 |
六、費用:一日50元,具低收入戶證明學生請檢附證明,報名費用全免。
- 星期一:17天,共850元(9/28、10/26暫停)。
- 星期二:18天,共900元。
- 星期三:18天,共900元。
- 星期四:14天,共700元(9/24、10/08、12/24、12/31暫停)。
七、注意事項:
- 晚上無專車服務,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回家者,如要趕車,可於報名時註記離開時間,方能提早離開。
- 全程禁止喧嘩、飲食、使用手機或電子設備(除非學習用途並經值班老師允許)。
- 座位固定以利值班老師管理,不得任意更換座位。
- 如要去洗手間或有特殊原因離席,須經值班老師同意。
- 如未能遵守值班教師之管理、違反晚自習規定或影響他人自習者,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以維護他人權益,恕不退費。
八、請假規定:
- 如有事無法參加應提前請假,請假方式為至教務處領取請假單,附家長簽名、導師簽名,於請假日17:00前繳交至教務處,恕不退費。
- 當天突發狀況需請假者,請家長致電教務處完成請假手續,恕不退費。
- 中途提前離場者,需經值班老師電話聯繫家長確認。
- 累計達3次以上無事先請假且未出席晚自習者,因已違反晚自習實施規定,校方得取消其後續參加資格,恕不退費。
備註:報名表請自行上網列印,或至教務處領取紙本。
公告重要性:
急件
公告單位:
教務處設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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