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轉科申請】【重要】112學年度第一學期轉科(平轉)申請至112/12/25(一)截止,請有意願提出申請者留意,逾時不候!!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高一轉科(平轉)申請至112年12月25日(星期一)截止,請於期限內將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候!!
依據本校學生編班、分組、適性轉科(組)辦法(如附件),要點如下:
1.高一第一學期休業式結束前30天得申請平轉,報名時間一週,以每班學生實際人數低於招生名額(含實際報到人數、重讀生、復學生及特殊生加總)為前提。
2.有意願申請適性轉科(組)學生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適性轉科(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3.申請對象:高一普通科、商經科得提出轉科申請。
4.申請條件:
(1)依當時各科學生人數缺額情形而定,即轉科生欲轉入就讀之科別,其學生人數不得超過該科原核定招生名額之缺額數,若申請學生數少於缺額數,則依本法第六條規定錄取。
(2)應事先向導師及輔導老師進行諮商。
5.受理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6.檢附文件:
(1)經導師、輔導教師及教務處簽名之轉科申請書(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輔導紀錄)。
(2)家長同意書。
(3)提出轉科申請者應檢附高一第一學期第一次及第二次段考成績單及讀書計畫;但若因公假、重病或其它特殊因素而未能提出某次定期評量成績單者,則計單次段考成績。
7.參加轉科面試:
(1)學業成績:國文、英文、數學三科之該學期兩次期中考總平均成績佔60%。
(2)面試成績:佔30%。
(3)資料審查:讀書計畫(內容含自傳、就讀動機與未來讀書計畫),佔10%。
(4)以上三項合計總分應達60分以上,得不足額錄取。
8. 體育班因術科無法繼續訓練者,因入學管道不同,無論是體育班轉商經科、普通科,或普通科、商經科轉體育班,均需參加轉學考試,不適用本辦法 。
9. 學生轉科之各項申請資料及轉科面試成績經轉科工作小組審查通過後,依據本辦法安置到該生申請轉科科別缺額較多之班級就讀。
10. 申請學生於原科不得有學科二分之一不及格或大過以上處分。
11. 轉科生已修習且及格之科目與學分,得申請學分抵免,不及格或未修科目學分均應於修業年限內完成重補修,且商經科平轉普通科者不得參加大學繁星推薦,並需自負日後可能無法如期取得畢業證書之責任。
12. 轉科以乙次為限,已轉科者不得提出申請,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轉回原科就讀。
13.詳細相關規定參閱附件之「新竹縣立湖口高級中學學生編班、分組、適性轉科(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