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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校本SEL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實施計畫

計畫資訊如下:

(一)實施期程:社群運作以實施一學年為週期(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二)申請對象:

1、教育部主管之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不含特教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現職教師。對發展校本SEL友善校園方案有興趣之學校,願意參與專業研討與實踐之教師團隊。

2、地方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若有興趣參與,可與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不含特教學校)聯繫進行跨校協作,以「跨校」形式報名參與。

3、法務部矯正署主管之少年矯正學校之校長、主任、組長、現職教師。

(三)申請形式:

1、以「校」為單位之校本社群或跨校社群皆可(每校限申請1件);若為「跨校」形式報名,請教育部主管學校代表申請。

2、每一社群由5至10位教師組成,可包括校長、主任、組長、導師、各學科教師。

(四)社群運作任務:發展校本SEL友善校園方案,運作經驗與實踐成果,可提供其他學校教師互惠參考。

(五)社群運作機制:可依各校實際推動情形辦理,包括:專題講座、工作坊、讀書會、SEL融入學務、班級經營、師生關係與輔導活動方案之共備會議、教師專業反思與交流活動等。

(六)經費補助:每一社群經費申請上限為新臺幣6萬元,實際補助金額視社群活動性質與次數而定。

(七)申請方式:由社群召集人填寫申請表,即日起至115年7月3日(星期五)前,寄送本署社會情緒學習資源中心 (nknuedusel@gmail.com) ,由該資源中心聘請外部專家學者審查,經審核通過後通知申請結果。

(八)其餘資訊請詳閱本案實施計畫。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署社會情緒學習資源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方巧音小姐(07-717-2930 轉分機2007)。
公告重要性: 重要
公告單位: 教務處教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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