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轉組】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二轉組申請至115年6月24日(星期三)截止,請於期限內將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候!
【高二轉組】114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二轉組申請至115年6月14日(星期三)截止,請於期限內將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時不候!
依據
1.114學年度湖口高中學生編班及適性轉科(組)工作小組會議
2.湖口高中學生編班、分組、適性轉科(組)辦法(如附件)
要點如下:
一、申請時間:
(一)轉組:高二第一學期開學後兩週及休業式前二週內提出,或高二第二學期結束前一個月提出,須俟學期結束始得轉組,但高三第一學期結束時不得轉組。
(二)有意願申請適性轉組學生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適性轉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對象:高二普通科得提出轉組申請。
三、申請條件:
(一)轉組:依當時該科各組學生人數缺額情形而定,審查申請文件後通知,不需參加面試。
(二)應事先向導師及輔導老師進行諮商。
四、受理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五、檢附文件:
(一)經導師、輔導教師及教務處簽名之轉組申請書(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輔導紀錄)。
(二)家長同意書。
(三)提出轉組申請者檢附入學以來個人學期成績單。
六、體育班因術科無法繼續訓練者,因入學管道不同,無論是體育班轉商經科、普通科,或普通科、商經科轉體育班,均需參加轉學考試,不適用本辦法 。
七、學生轉組之各項申請資料及轉科面試成績經轉組工作小組審查通過後,依據本辦法安置到該生申請轉組缺額較多之班級就讀。
八、申請學生不得有或大過以上處分。
九、轉組生已修習且及格之科目與學分,得申請學分抵免,不及格或未修科目學分均應於修業年限內完成重補修,並需自負日後可能無法如期取得畢業證書之責任。
十、轉組以乙次為限,已轉組者不得提出申請,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轉回原組就讀。
十一、詳細相關規定參閱附件之「新竹縣立湖口高級中學學生編班、分組、適性轉科(組)辦法」。
依據
1.114學年度湖口高中學生編班及適性轉科(組)工作小組會議
2.湖口高中學生編班、分組、適性轉科(組)辦法(如附件)
要點如下:
一、申請時間:
(一)轉組:高二第一學期開學後兩週及休業式前二週內提出,或高二第二學期結束前一個月提出,須俟學期結束始得轉組,但高三第一學期結束時不得轉組。
(二)有意願申請適性轉組學生應於公告期限內提出適性轉組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請對象:高二普通科得提出轉組申請。
三、申請條件:
(一)轉組:依當時該科各組學生人數缺額情形而定,審查申請文件後通知,不需參加面試。
(二)應事先向導師及輔導老師進行諮商。
四、受理單位:教務處註冊組。
五、檢附文件:
(一)經導師、輔導教師及教務處簽名之轉組申請書(包括生活、學習及生涯輔導紀錄)。
(二)家長同意書。
(三)提出轉組申請者檢附入學以來個人學期成績單。
六、體育班因術科無法繼續訓練者,因入學管道不同,無論是體育班轉商經科、普通科,或普通科、商經科轉體育班,均需參加轉學考試,不適用本辦法 。
七、學生轉組之各項申請資料及轉科面試成績經轉組工作小組審查通過後,依據本辦法安置到該生申請轉組缺額較多之班級就讀。
八、申請學生不得有或大過以上處分。
九、轉組生已修習且及格之科目與學分,得申請學分抵免,不及格或未修科目學分均應於修業年限內完成重補修,並需自負日後可能無法如期取得畢業證書之責任。
十、轉組以乙次為限,已轉組者不得提出申請,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轉回原組就讀。
十一、詳細相關規定參閱附件之「新竹縣立湖口高級中學學生編班、分組、適性轉科(組)辦法」。
公告重要性:
重要
公告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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