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116學年度高中英語聽力測驗試場地點查詢、應考注意事項
一、關於試場地點
1. 大考中心於115 年 10 月 13 日(二)公布「應考資訊及試場地點」查詢,請考生務必上網查看。https://ap.ceec.edu.tw/RegExam/ExamInfo/C1
(點選考生專區,第一次登入須註冊。)
2. 考生報名資料填有行動電話號碼者,本會將於115年10月13日(二)當日,發送簡訊提供考生應試號碼、場次。
二、 試場查看開放時間
1. 英聽不開放考生查看試場。
2. 各項考試之考試地點「試場平面圖」,考生可逕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 各項考試之「考試訊息」 查覽。
三、應考注意事項
1.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第一次考試) 考試日期115年10月17日(六) 請考生事先預備「有效證件」(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並於考試當日攜帶前往應考。※不能使用學生證作為應試有效證件
2. 請參閱附件注意事項。
1. 大考中心於115 年 10 月 13 日(二)公布「應考資訊及試場地點」查詢,請考生務必上網查看。https://ap.ceec.edu.tw/RegExam/ExamInfo/C1
(點選考生專區,第一次登入須註冊。)
2. 考生報名資料填有行動電話號碼者,本會將於115年10月13日(二)當日,發送簡訊提供考生應試號碼、場次。
二、 試場查看開放時間
1. 英聽不開放考生查看試場。
2. 各項考試之考試地點「試場平面圖」,考生可逕至本會大考中心網站 https://www.ceec.edu.tw 各項考試之「考試訊息」 查覽。
三、應考注意事項
1. 高中英語聽力測驗 (第一次考試) 考試日期115年10月17日(六) 請考生事先預備「有效證件」(國民身分證、有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汽機車駕駛執照、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護照或居留證)並於考試當日攜帶前往應考。※不能使用學生證作為應試有效證件
2. 請參閱附件注意事項。
公告重要性:
重要
公告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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