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宣導事項」
依教育部來函,為落實學習歷程檔案之推動,維護學生權益,請全校教師參閱以下重點事項:
一、學習歷程檔案重質不重量
不強制規定學生上傳「課程學習成果」之科目及件數。
鼓勵學生依個人興趣、生涯方向及學習表現,選擇適合的成果上傳。
二、課程學習成果應融入日常教學
教師可透過課程教學及作業設計,引導學生自然產出學習成果。
不應額外要求學生製作專門用於上傳的報告。
不強制要求學生上傳考卷、學習單,亦不應以成果上傳件數作為成績或獎懲依據。
三、教師認證以確認學生本人修課產出為原則
教師認證僅須確認成果為學生本人於修習課程期間所產出。
不以作品品質或學業成績高低作為認證標準。
學生對認證結果有疑義時,請協助說明及處理。
四、正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AI)
教師應指導學生誠實揭露使用AI協助製作學習歷程檔案之情形。
學生不得偽造、變造、抄襲或冒用他人成果,引用資料應註明來源。
五、給予學生充足的成果上傳時間
除高三下學期外,課程學習成果上傳期限原則上至少延長至學期休業式結束後2週。
請教師配合學校公告之上傳及認證時程辦理。
六、提醒學生注意檔案格式及收訖明細確認
學生上傳PDF檔案前,應確認檔案內容及排版能正常顯示。
學校公告收訖明細確認期間,請協助提醒學生於期限內完成確認。
請全校教師配合宣導,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學習歷程檔案觀念,以維護學生學習及升學權益。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宣導事項」。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一、學習歷程檔案重質不重量
不強制規定學生上傳「課程學習成果」之科目及件數。
鼓勵學生依個人興趣、生涯方向及學習表現,選擇適合的成果上傳。
二、課程學習成果應融入日常教學
教師可透過課程教學及作業設計,引導學生自然產出學習成果。
不應額外要求學生製作專門用於上傳的報告。
不強制要求學生上傳考卷、學習單,亦不應以成果上傳件數作為成績或獎懲依據。
三、教師認證以確認學生本人修課產出為原則
教師認證僅須確認成果為學生本人於修習課程期間所產出。
不以作品品質或學業成績高低作為認證標準。
學生對認證結果有疑義時,請協助說明及處理。
四、正確使用生成式人工智慧(AI)
教師應指導學生誠實揭露使用AI協助製作學習歷程檔案之情形。
學生不得偽造、變造、抄襲或冒用他人成果,引用資料應註明來源。
五、給予學生充足的成果上傳時間
除高三下學期外,課程學習成果上傳期限原則上至少延長至學期休業式結束後2週。
請教師配合學校公告之上傳及認證時程辦理。
六、提醒學生注意檔案格式及收訖明細確認
學生上傳PDF檔案前,應確認檔案內容及排版能正常顯示。
學校公告收訖明細確認期間,請協助提醒學生於期限內完成確認。
請全校教師配合宣導,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學習歷程檔案觀念,以維護學生學習及升學權益。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宣導事項」。
教務處註冊組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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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公告單位: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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